Wednesday, May 28, 2008

部长强调抵触统一水费架构,卡立坚持免费水供如期落实

虽然中央政府三令五申,雪州政府不能落实首20立方米免费水供的优惠措施,但是雪州务大臣卡立依然坚持兑现人民联盟竞选宣言,表示将在6月1日如期提供免费水供给雪州子民享用。能源、通讯及水务部长沙兹曼是依据新的水费架构,表示雪州政府无法实现上述的新措施。他解释说,由国家水供服务委员会所制定的统一水费架构,将确保水供公司无法赚取暴利,把盈利维持在合理水平,因此也无法提供免费水供,而且各州必须按照新架构拟定水费。

除非州政府肯自掏腰包津贴
沙兹曼指出,若雪州坚持要落实20立方米免费水供的措施,就必须以州政府的其他收入作为免费水的津贴。“水供公司必须征收合理的收费,无法牟取暴利。因此雪州政府不可能实行20立方米免费自来水的措施,除非它们愿意提供津贴。”沙兹曼(右图)也重申,根据《2006年水务供应业法令》,州政府要降低水费都必须向国家水供服务委员会申请,而且须通过稽查、了解该州的水供成本后,才能决定合理的水费。沙兹曼是今午在国会部长办公室,针对雪州政府旗下公司,准备接管州内4家水供公司,以将3家生水处理公司和一家净水处理公司重组为单一机构的课题,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卡立:计算结果与中央不同
不过,同样身在国会的雪州大臣兼敦拉萨国会议员卡立稍后在接受媒体询问时,却认为首20立方米免费水供的措施是可行的,并表示雪州政府计算的结果与中央政府有所不同。因此,他承诺雪州政府将如期在6月1日开始实行这项新措施,但却没有进一步说明为何双方计算的结果会有落差。

州政府接管后中央仍有否决权
另一方面,针对雪州政府要接管与重组州内4家水供公司的宣布,沙兹曼表示,此举符合《国家水务委员会法令》以及《2006年水务供应业法令》的宗旨。不过他指出,雪州接管水供公司后,中央政府仍持有黄金股,也就是有权否决公司章程的修改,这是为了避免该公司实行违反公众利益的措施。沙兹曼也表示,雪州政府尚通知该部有关接管与重组水供公司的决定,但他相信双方将在近期内针对此事进行会谈。 5月27日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8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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