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15, 2008

国会出现不明来历的传单,声称难通过跳槽撤换首相

国会今日出现一张不明来历的传单,仔细讲解国家元首没有权力撤换首相、失去三分之二议席不影响立法程序和反跳槽法令等事项,相信是为了反驳目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国阵议员被拉拢跳槽的传言。这份只有一页长,以英文书写的传单,没有注明作者或信笺头,於今早突然被人置放在国会媒体室。据悉,许多国会议员的国会信箱也收到相同的传单。从内容来看,有关传单相信是针对国阵议员被拉拢跳槽的课题而来,因为它谈及只有国会下议院有权利投首相不信任票以便撤换首相,同时传单也提到跳槽问题,指政府有权力制定紧急法令遏制跳槽风。

蔡添强:国阵图稳定人心
人民公正党宣传主任蔡添强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表示,他也有收到这份不明来历的传单,并且相信这是国阵内部试图“稳定人心”的做法。“国阵内部担心有人可以撤换政府,因此他们要根据本身的法律诠释来反驳这是做不到的。主要是要解释跳槽、变天或撤换首相是不可能的。”“这显示,他们对于内部的团结有很大的忧虑。这是一种稳定人心的做法。”

只有下议院可投不信任票
这份传单表示,根据宪法第43(5)条文,国家元首没有权力撤换首相,除非首相失去下议院的信任。在这种情况下,首相可以选择呈辞或劝告国家元首解散国会和举行大选。不过,根据第40(2)(b)条文,国家元首有权力拒绝解散国会,在这情况下,国家元首必须委任一名陛下认为可能获得下议院信任者成为首相。“如果首相能够重新凝聚其支持者,并且获得多数人支持,那么他有资格再次受委。国家元首有一定的权力决定,最适合获得下议院信任的人选。”“除非下议院撤换首相,否则国家元首没有权利开除首相。”传单表示,一旦国会解散之后,卸任的首相将成为看守政府的首相,虽然这没有在宪法阐明,但是这是共和联邦国家的传统做法。

国阵并非首次失多数议席
针对目前国阵失去三分之二多数议席,这份传单表示,这不会影响立法程序或通过财政预算案。“这并非联盟或国阵第一次无法获得三分之二议席。在1969年,联盟无法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也无法得到超过三分之二议席。敦拉萨依然从1971年2月20日领导国家至1974年选举。”

可制定紧急法令制止跳槽
针对反跳槽法令的问题,有关传单引述1994年最高法院裁决,吉兰丹州的反跳槽法令抵触联邦宪法第10(1)(c)所赋予的集会自由。当局必须修改宪法第(2)(c)条文禁止跳槽,但是根据目前的政治局势,却难以获得三分之二多数票支持修宪。因此,传单指出,当局可以考虑制定紧急法令,任何议员退党或遭革除出党后,有关议席将悬空及举行补选;抑或,禁止跳槽者在未来5年内参选。 5月15日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8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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