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蘭‧芙蓉)森美蘭中華大會堂、森董聯會及森華校校友會聯合會譴責警方濫權及使用暴力對付手無寸鐵的人民代議士,並認為警方以對付刑事犯的手法,用手銬將他們押返警局及穿上橙色的嫌犯上衣,對當事人是極大的侮辱,也是對人民的侮辱。
三機構發表文告指出,根據警方援引的刑法440條文下,任何人觸犯惡作劇參與非法集會或暴動,或作好準備要導致任何人死亡、受傷、受非法抑制、或恐懼死亡,一旦罪成可判最高5年監禁及罰款。
“但是,林敬賢州議員只是為民請命,與當地居民見面,沒有糾察、抗議或騷亂,不是所謂的非法集會,也不是犯了甚麼滔天大罪的刑事案,警方不應濫用權力對付一名人民選出來的代議士。”
文告指出,近年來大馬發生一宗又一宗光天化日下入屋搶劫、攫奪,以致人心惶惶,警方理應加大緝匪力度,將匪徒緝拿歸案,而不是小題大做,濫用權力對付手無寸鐵及為民請命的人民代議士。2008-05-02
http://www.sinchew.com.my/node/64353?t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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